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印发《关于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“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”活动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2021-01-11 15:23浏览数:39次
陕建发〔2021〕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,西咸新区管委会,杨凌示范区管委会,韩城市人民政府,省级有关部门: 《关于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“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”活动的实施方案》已经省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实行。 附件:关于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“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”活动的实施方案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2021年1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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